貼現指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在匯票到期日前,為了取得資金,貼付一定的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金融機構的票據行為。
貼現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
1、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的企(事)業法人,其他經濟組織,持有合法,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貸款卡,并依法從事經營活動;
2、與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或勞務關系;
3、在我行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或一般存款賬戶;
4、經營正常,資信狀況良好:
5、具備與申請貼現金額相當的資產規模及經營實力;
6、申請貼現的匯票應符臺票據法的有關規定;
7、我行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辦理我行貼現業務條件:
1、票據為電票,單張票面不超過500萬元,單戶余額不超過1000萬元。
2、天津本地企業,非限制性行業,貼現人為“兩高一剩”企業貼票暫不受理(例如:鋼材、水泥、玻璃等)。
3、我行規定的其他業務條件。
貼現利率:
隨市場利率而定,可略低于市場利率。